之所以不稱【寫手】,因為撰寫者應受到更高的期許與尊重

(有人問起,所以解釋一下~ )


在【真識】,我們稱所有撰寫同伴為「撰述職人」,而不稱為「寫手」。


身為撰寫者,我們本身當然在用詞選字上更加敏感。在稱呼自己的用詞上,必然會更加重視與在意。


刻意在用語與名稱上區隔,是因為我希望參與【真識】的伙伴,能用不同的標準看待工作與作品。


在我們看來,寫手有個涵意,就是依照客戶的期待,寫出客戶要他寫的東西,為企業帶進營利,自己不帶感情也不需認同。這個詞,把撰寫者減縮為一個工具式的器官,而忽略了撰寫者有心也有腦,而優秀的撰寫,必然要用心與用腦。


另外打個比方,當我們稱「打手」和「武術家」,這兩者之間當然不一樣。後者,更強調當事人的內在修養。除了他有某個專業技能之外,他還有對這個職業精神性的追求,他願意提升自己,用武術實踐理想,以武術為徑路,發掘藝,甚至探詢「道」。


我找的【真識】同伴,是「撰述職人」,不是寫手。我也希望更多撰寫者有這樣自我認知。這樣的人,是我的同伴。


【真識】的「撰寫職人」,絕不是盲目地聽指令而寫。【真識】同伴們需寫出客戶不知道該寫的東西,寫出客戶沒想過的層面與品質,達成情感、連結、紀念、認同、理解…等無形且珍貴的結果,甚至成為社會的資產;而創作的過程是在發揮價值,成品是自己會得意與驕傲的。


我希望參與這個事業的人不(只)是期待以工換錢,更是希望在工作營生的同時,為社會帶來良好的影響,期許工作的成果成為社會的正向遺產。現在不見得總是高度達得到,但我希望某程度達到,而且日益增加。


認真於自己事業,有更高的期待,不會稱自己為黑手,會說自己是工程師,會想要別人說「護理師」取代「護士」,不只讓自己被當「工人」而想是「師傅」。


我相信人是有分高低的,不是看他的職業種類,而在於他的態度與存心。因此,貪污的總統是下賤的,詐領健保費的醫生是下賤的,誤人子弟的教授,胡亂判案的法官是賤的。清道夫、藝術家、學者、警察…全力讓自己的工作達到最高價值,就是高貴而可敬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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